一、冰岛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价值和功能
(一)冰岛学前教育的性质
冰岛《学前教育法案》明确规定,学前教育隶属国民教育体系的第一个阶段。其招收的学生对象是义务教育年龄(在冰岛,义务教育开始于6岁)之前的儿童。学前教育需满足家长的需要,并给予儿童合适的教育与看护。
根据法律规定,儿童的福利和各项权益应当是一切学前教育活动的首要目的。儿童有权享受到看护和教育,并且在一个“健康且具激励性”的环境中成长,他们应当被提供安全的学习和游戏的环境。《学前教育法案》指出,在一个充满创意的环境中游戏和学习,能够提供给儿童最大可能的成长。该法案同时总结了幼儿园实践和工作的原则:宽容,爱,平等,民主与合作,责任,关爱,原谅精神,以及对于人类普世价值和冰岛文化传统的尊重和热爱。[1]
《学前教育法案》明确指出了冰岛幼儿园看护和教育的主要目的如下。
(1)在和家长紧密合作的基础上鼓励儿童的全面发展。
(2)提供全面系统的言语刺激,帮助其掌握冰岛语的通用技能。
(3)根据每个儿童不同的需要,给予其心理和生理的帮助,保证他们可以享受童年。
(4)鼓励儿童心胸开阔,加强其道德自律。
(5)为使他们在一个日益变化的民主社会中成为独立自主且积极负责的公民奠定基础。
(6)挖掘儿童自由表达和创造性活动的潜能,以期不断提高其自尊心、健康意识、自信心和交流能力。
(二)学前教育的价值和地位
作为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冰岛学前教育深受北欧文化传统、现代欧美教育思潮、福利社会政策以及终身教育理念等影响,并取得了其在社会中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