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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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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的概念是在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颁布前后出现的。随后,幼教界一直交叉使用着“科学教育”和“常识教育”这两个概念。当时,人们对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的看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观点认为“科学教育”与“常识教育”没有什么区别,“科学教育活动”就是原来“常识课”的替换词;另一种观点认为,“科学教育”比“常识教育”增加了现代科技、环境保护等新内容,注意让幼儿了解事物间的关系,增加了幼儿的亲身活动和动手操作。后一种观点比前一种观点进了一步,但仍然没有揭示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的本质特征,致使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存在认识模糊、观念陈旧、教育实践没有改观,多数教师仍然“用上常识课的方式对幼儿进行科学教育活动”等问题。

在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科学”成为幼儿园五个领域的教育内容之一。随后,幼儿园有关科学领域的各种学习活动都被称为“科学教育活动”。围绕着学前儿童科学教育进行的理论探讨和实践研究也不断增加。尽管对科学教育的定义有多种,但核心内涵基本一致。我们可以把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定义为:教师引发、支持和引导幼儿主动探究、经历从探究到发现,获得有关周围物质世界及其关系的经验的过程。这里蕴涵着使幼儿乐学、会学这种有利于幼儿终身发展的长远教育价值。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的内涵应包含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1.学前儿童科学教育是引导幼儿主动学习、主动探索的过程

主动性是幼儿终身学习和发展的动力,社会的发展要求教育要培养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仅如此,人原本就是一个能动的个体,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建构的过程。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必须成为幼儿主动学习、主动探索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