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指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教师这种角色和作用的发挥在不同领域、不同形式的活动中有不同的具体表现形式。
当我们把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定义为教师支持、引导幼儿主动探究的过程时,当我们把幼儿作为学习的主体、教育的出发点时,教师的作用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教师的任务不再是把现成的科学知识和概念传递给幼儿,而是要支持和引导幼儿通过自己的活动去获取知识。正如拉瓦特里所说:“教师的作用是刺激和指导,不是去教特别的反应,也不应去告诉儿童正确的答案,甚至不用去告诉他的错处。教师应该相信儿童自己学习的能力,当他犯了错误,教师可以通过提问或提醒,使他可以有更多的顺应的信息,而给他正确的答案不能使他信服。”[8]
在幼儿有了探究的问题和探究的积极性后,要促成幼儿认识的主动建构,教师就要尝试着引导幼儿“简约地复演”科学家的发现和认识过程,使幼儿经历探究和发现的过程,找到问题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