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探讨幼儿的认识特点时曾提到过,人类的遗传基因中已包含着直立行走、学习语言、探索和认识周围世界的潜在因素。但是,这些潜在因素必须与有适宜结构(结构一词的含义见下文材料的结构)的环境相互作用才能实现。关于狼孩的报道表明,狼孩并没有学会如何直立行走,他们和收养他们的狼妈妈狼爸爸一样四脚跑。甚至在他们重新回到人类社会,处于双脚行走的环境中以后,每当需要快跑时,狼孩仍然手脚都着地。他们和狼在一起时的环境,没有那种使他们利用遗传基因中含有的潜在成熟水平的结构。[4]语言学习也依靠环境。人们对从来没有学过说话的孩子进行了研究,这些孩子比狼孩的情况更能说明问题。前者通常是一些乖戾的成人的受害者,他们把这些孩子关在从来听不到人说话、见不到字的地方。他们从遗传基因得到的发音能力只是用来发出原始的咕哝声;他们的环境中,没有适应这种遗传发展的结构:没有用语言进行交流。同样,幼儿的遗传基因中所具有的能够探索、理解和解释其周围世界的各种现象的倾向和潜力,也必须与有结构的、适宜的环境相互作用,才能得以实现。总之,潜在性和机会,遗传和环境,必须相互作用才能产生使遗传的潜在性得以发展的最合适的条件。
皮亚杰指出:认识既不发生于主体,也不发生于客体,而发生于主体与客体之间同化和顺应的相互作用之中。知识在本原上既不是从客体发生的,也不是从主体发生的,而是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相互作用——最初便是纠缠的、不可分的——过程中发生的。儿童在进入形式运演阶段前,操作客体对他们的逻辑思维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儿童在何种程度上了解他的世界,取决于他在何种程度上与这个世界的相互作用,转化他的世界,以及协调自身心理动作和身体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