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第2版)

三、评价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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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幼儿在科学学习方面所获得的发展进行评价,其指标体系应包括幼儿在科学活动中所表现出的科学精神和品质、科学探究能力和科学知识三个方面。其中,科学知识可根据不同的探究主题和内容,根据核心概念发展的方向来确定,科学精神和品质、科学探究能力两方面的评价指标如下,供对学前儿童科学学习评价时参考。

1.科学精神和品质

(1)明显的探究兴趣

①有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物;

②对于不知道的东西,想通过自己的动手探究来搞清楚;

③不断探究未被指定的东西(室内外、园内外,如家庭、公共场所等)。

(2)创造精神

①创造新活动(新的玩法,新的内容);

②为探究解决问题,表现出某种首创精神(如以不寻常的和建设性的方式使用设备、材料,建议或尝试新的实验);

③根据观察和探究,描述和形成新的结论。

(3)乐于思考

①不断思考、揣摩;

②当其他幼儿已经报告了自己的结果时,还能专心探究,推迟作出判断;

③能反思,将新的发现与预想的结果比较。

(4)求实与批判精神

①使用证据作为结论和解释的理由,不为权威的想法所左右;

②敢于依据证据改变自己的想法;

③指出实验和操作中矛盾的地方;

④为达到深入理解的目的,敢向一般的观点和解释提出反问。

(5)吸收精神

①认可、倾听同伴的不同想法;

②接纳和吸收同伴的合理意见,修正或完善自己的想法和做法;

③能尝试使用别人的想法和做法解决问题(按自己的想法完成后,试试同伴的想法和做法);

④在必要时能寻求帮助。

(6)坚持性

①不怕明显的失败而不断尝试;

②尽管别人早已做完,仍坚持做完整个活动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