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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儿童心理发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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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的心理发展包括动作、认知、语言、情绪情感、个性等方面,这些方面的发展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

(一)动作的发展

动作是人类最重要的一种基本能力,也是个体进行实践活动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有人说:“动作是个体早期的外显智力。”也有人说:“在个体思维、智力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动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总之,在婴儿时期,由于个体言语能力极为有限,其发育、发展水平更多是通过动作表现出来。因此,动作的发展状况常被用作评价新生儿和婴儿心理发展的重要指标。例如,若新生儿期无惊跳反射,就说明有脑损伤,而9个月以后如若仍未出现惊跳反射,则说明大脑有慢性病变的特征。

儿童动作的发展,受生物预置程序化的制约,遵循着一定的规律性,大致表现如下。

1.头尾发展规律

图3-1 身体动作的发展的方向

动作发展由头部先开始,然后到躯干,最后到达脚部(见图3-1)。在胚胎期,发展的重点可以说基本上都是在头部,到了胎儿期才渐渐发展到向躯体及四肢。出生以后的婴儿,如将其俯卧,他先会抬头,然后会翻身、坐、爬、站,到了1岁左右才学会走路,这些都说明儿童动作的发展是遵循头尾定律的。

2.近远发展规律

动作发展是由躯干开始,然后向四肢发展(见图3-1)。在胎儿前期,头部及躯干已发展时,四肢尚处在萌芽状态;出生后,婴儿先会翻滚、会坐,然后才会站及走路,至于手部的精细动作,甚至于到1岁左右才逐渐开始发展,这些又说明儿童动作的发展也是遵循近远发展规律的。

婴幼儿动作发展除遵循以上两个定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由整体到特殊的发展”,即全身的、笼统的动作发展在先;局部的、小肌肉的活动发展在后。动作的发展是分化与统整的过程,换句话说,局部的活动是由全体分化出来的,然后再重新组织,构成一个新型的或较精细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