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前教育研究方法

一、学前教育研究成果的评价内容

字体:16+-

学前教育研究成果的评价,具体需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资格鉴定。二是价值判断。

(一)学前教育研究成果的资格鉴定

所谓资格鉴定就是鉴别被鉴定的对象是否具备学前教育研究成果的资格条件。具体的鉴定指标如下。

第一,能够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新的教育发展规律、原则和特点,创造性地提出新的教育方法和技术。

第二,能够发现教育过程中的新情况,并提出新颖的观点、独到的见解,或是对原有事实作出新的描述。

第三,能够提出教育工作中的新内容、新途径和新措施,或者对原有的工作提出实质性的改进意见或建议。

第四,能够通过对教育实践的经验总结,对原有的教育理论提供新的例证,不断地加以完善。

鉴定学前教育研究成果的资格,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考察。首先,应考察研究课题。研究课题自身的价值,决定了其研究结果是否能够具备科研成果的资格。因为只有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研究课题,才能对教育理论发展有所贡献,或者在教育实践中得到广泛的推广与应用。其次,应考察教育研究过程。评价一项学前教育研究成果,不仅考察其研究课题的价值,还要对研究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研究过程的规范性进行分析。最后,要考察研究结果。一项优秀的学前教育研究成果,不仅要具备探索性、创新性、学术性等,它还应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能够为社会发展、教育发展提供一些具有普遍意义和指导作用的规律或结论。

(二)学前教育研究成果的价值判断

学前教育研究成果对社会发展、教育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和效益各有不同,这体现出其自身的价值有大小之分。因此,对于已经通过资格鉴定后的学前教育研究成果,还应给予价值判断。具体从两个方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