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基本要素是指构成音乐的各种元素,包括音的高低、长短、强弱和音色。由这些基本要素相互结合,形成音乐常用的“形式要素”,例如,节奏、曲调、和声以及力度、速度、调式、曲式、织体等。构成音乐的形式要素,就是音乐的表现形式。音乐最基本的要素是节奏和旋律,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门类。
(一)声乐(Vocal)
声乐又可分为独唱、齐唱、重唱、合唱。
1.独唱(solo)
单独一人的演唱形式。其作品称为“独唱曲”。通常用乐器伴奏或用人声伴唱。因性别和各人的条件、音色不同,又可分女高音、女中音、女低音,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等独唱。其音色特点是:女高音华丽灵巧,女中音温柔圆润,女低音丰满宽厚;男高音高亢明亮,男中音浑厚庄严,男低音低沉庄重。他们之间的音域也各不相同。
其中女高音中还分:音色清脆灵巧的花腔女高音,音色秀丽甜美的抒情女高音,音色刚强壮实的戏剧女高音;男高音中有音色明朗而抒情的抒情男高音,音色壮丽而坚实的戏剧男高音等。
2.齐唱(unison)
齐唱是指多人按同度或八度的音程关系演唱同一个曲调,常有伴奏,群众歌曲多属此类。
3.重唱(ensemble)
声乐演唱形式之一。指两人以上的少数人同时演唱的演出形式,其作品称为“重唱曲”。每人唱一个声部,各自独立而又相辅相成。按声部或人数分为二重唱、三重唱、四重唱、六重唱等。歌剧中的重唱基本上是两个以上的人物进行感情交流的表现方式,包括男女声二重唱等。
4.合唱(chorus)
集体演唱多声部声乐作品的艺术门类,常有指挥,可有伴奏或无伴奏。它要求歌唱群体音响的高度统一与协调,是普及性最强、参与面最广的音乐演出形式之一。声乐作为合唱艺术的表现工具,有着其独特的优越性,能够最直接地表达音乐作品中的思想情感,激发听众的情感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