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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艺术欣赏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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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间顺序,艺术活动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艺术创造;二是艺术欣赏。艺术创造,从字面的含义上理解,就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家们在生活的基础上,运用不同的物质材料、表现手段,进而创作出独有的艺术作品。艺术欣赏则是人们以艺术作品为对象的审美活动。艺术作品是连接两个部分的桥梁,缺少艺术作品,艺术活动的两个部分也就无从谈起。

艺术欣赏有欣赏主体和欣赏客体两个组成部分。艺术欣赏主体,即欣赏者。在整个艺术欣赏过程中,欣赏者凭借自身的生活经验,通过感受、体验等手段对艺术作品进行鉴赏。同时,欣赏者可以注入自己个性的想象,对艺术作品进行“再创造”。欣赏者的欣赏过程并不是被动的接受,而是一个艺术作品的“再创造”。艺术欣赏是艺术创造的延续和扩展,可以让艺术家个人创作的作品产生普遍的社会效应,进而成为社会的精神财富。故而,我们有理由相信,艺术欣赏的本质就是创造。

艺术欣赏客体,即供欣赏的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以艺术作品为对象,它是艺术家和欣赏者实现审美沟通的基本媒介。艺术作品是欣赏主体进行艺术欣赏活动的基础。没有艺术作品,便缺少欣赏对象,也就不存在艺术欣赏。唯有客观上存在为欣赏者所欣赏的对象,艺术欣赏活动才得以产生和进行。艺术作品虽是艺术创作活动的终点,但却也成为艺术欣赏活动的起点。

艺术欣赏的对象大体上可以分为九个门类:音乐艺术、美术艺术、设计艺术、建筑和园林艺术、戏剧艺术、戏曲艺术、电影艺术、电视艺术和舞蹈艺术。

作为艺术欣赏的主客体,欣赏者和艺术产品彼此之间的影响是双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