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纪录片叙事是否成功,是否能准确地表达作者意图,很好地吸引观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讲故事的方式,也就是结构的问题。结构是叙事最直接、最重要的具体化形式。
纪录片的结构,有两个层次的意思:一是整体布局,对整体形式的把握,使作品层次分明,结构完整,具有节奏感。二是内部构造,对影片中各部分的构成和转换的把握,使作品上下贯通,过渡自然。
纪录片的结构形式较之故事片有更大的自由度和随意性。因为它不受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发展逻辑的限制,也没有任何脚本可循,而是仰赖生活本身的逻辑自然天成,这一特点为纪录片作者提供了发挥创造力的更大可能,同时也对纪录片的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没有一个新颖独特的结构形式,只是平铺直叙地堆砌材料或漫无目的的从一个议题到另一个议题,就不可能有力地表达主题和思想,也就不可能吸引观众。
有人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形式的探求,是最富有创造性的劳动,不仅踩着别人的脚印走不行,即使踩着自己的脚印走也是行不得的。”电视作品反映题材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创作个体的不同个性风格,以及电视观众对作品欣赏风味不断变化,都要求电视作品的结构形式的多样化。
结构形式是电视创作中最活跃的成份,对于同类的题材,不同的作者可以用完全不同的结构形式来表现。结构的固定格式虽没有,当还是有一些创作规律的。电视作品结构的最基本要求是要做到自然、完整、严谨、新颖、统一。
①自然。就是结构顺理成章,过渡自然,行进流畅。事物本身内部的条理性也是结构片子的依据。
纪录片结构方式的主观性强,它靠蒙太奇把画面联结在一起,可以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自由地跳动,同样的材料可以有不同的组织安排方法。但是,无论怎样的组织安排,都不应为形式而形式,而是考虑事实所能提供的逻辑基础,使结构形态的运行如行云流水,自然而不做作,朴实而不雕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