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1.了解意见的概念。
2.了解意见的特点与分类。
3.掌握意见的写作方法。
4.提高意见的写作能力。
一、意见的概念
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将意见列为公文主要文种之一,对其功能给出的定义是: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2001年施行的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在主要公文种类中新增了“意见”这一文体,对其功能的表述与《条例》基本一致。
二、意见的特点与分类
(一)意见的特点
1.指导性
意见虽然在文种的字面含义上没有指示、批复那样明显的指导色彩,似乎只是对某一工作提出些意见供参考,可实际上它也是指导性很强的一种文体。
2.针对性
它总是根据现实的需要,针对某一重要的问题提出见解或处理意见,例如,我国在提倡开展素质教育以来,中小学的现有教育技术装备显得不能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教育部就及时对加强这一工作提出了意见。党内的民主生活会质量有待提高,中组部就及时下发了《关于提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这些意见对于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3.原则性
意见通常不是具体的工作安排,总是从宏观上提出见解和意见,要求受文单位结合具体情况,参照文件中提出的精神来办理。下级机关在落实意见精神时,比起执行指示有更大的灵活处理余地。
(二)意见的分类
1.规划性意见
规划性意见是对某一时期的某一方面的工作提出的大体构想。它的特点是适用时期长,内容宏观化、整体化,类似于规划、纲要等计划性文体。它指示了一个时期内某项工作的要点、原则和努力方向,但通常没有具体的方法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