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1.了解决定的概念。
2.了解决定的特点与分类。
3.提高决定的写作能力。
一、决定的概念
决定是党政机关及其他部门对某些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经过一定会议讨论研究表决通过后要求贯彻执行的文体。决定除会议作出外,也可以由领导机关制发。
二、决定的特点与分类
(一)决定的特点
1.权威性
决定虽然不像命令那样具有浓烈的强制色彩,但其也是一种权威性很强的下行文。决定是上级机关针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经重要会议或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对所辖范围内的工作所做的安排。决定一经发布,就对受文单位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必须遵照执行。
2.指挥性
决定在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时,同时也提出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要求受文单位依照执行。
3.全局性
决定一般不是向某一个具体单位发出的,行文对象有一定的普遍性。这是由于决定所涉及的事项和解决的问题,都有全局性的意义。类似依法行政、西部开发,都是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
(二)决定的分类
1.处置性决定
是处置、布置并告知具体事项的决定,其内容如表彰先进、处理问题、设置机构、安排人员等。这些决定有的是由机关发出的,有的是由会议发出的。
2.公布性决定
是由会议直接公布某个议案的具体内容的决定或者是直接公布对某件事情的处理结果。
3.部署性决定
是对重大行动作出的安排的决定。这些决定有的是由机关直接发出的,特别重大的行动是由机关制定相关文件并要经过会议讨论通过才能发出。
4.奖惩性决定
是机关根据对某项重要事情的处理结果所发出的决定,对象一般是个人或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