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书的概念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
二、协议书的种类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
三、格式与写法
(一)标题。由事由、文种两部分组成。
(二)正文。包括订立协议的双方或多方名称、条款内容、协商目的、责任、协议的时间和期限、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需明确,总额大写并必须明确货币种类)、履行条款期限、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
(三)落款。包括签署人或签署单位及签署日期。
四、典型文案
社会保险代缴协议书
甲方(代缴社保单位):
乙方(个人):
丙方(实际用人单位):
甲、乙、丙三方均明确:甲、乙之间无劳动关系,乙、丙之间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现因乙方个人原因希望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下文简称“社会保险”)等关系挂靠在甲方,经三方友好协商决定:
(一)乙方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期月最低缴费基数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