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文学是指为幼儿创作的,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审美要求和阅读欣赏水平,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种文学作品。幼儿文学作品的写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一、幼儿文学创作的题材
题材是文学作品中用以构成艺术形象、体现主题的具体材料,即作品中所描绘的那一组有着内在联系的、相对完整的具体事物。
幼儿文学的题材,首先要具有广泛性,其中既包括反映幼儿生活的题材——幼儿家庭或幼儿园生活的,又包括反映成人生活的,如英雄的事迹、成人的发明创造、科学家的刻苦钻研等。一些富于幻想色彩的探险、侦破方面的题材,也可以出现在幼儿文学中。幼儿文学的写作还应善于从传统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历史故事、志怪小说中取材,一些符合幼儿特点的题材加以改写后,便可成为很好的幼儿文学作品,如先秦散文中的一些寓言,古典小说中的《西游记》《聊斋志异》的一些章节等。
幼儿的求知欲和好奇心都很强,而文学作品是幼儿获得知识的重要来源,因此,知识性题材在幼儿文学中占有较大比重。但是,创作这类题材的作品一定要注意同一般的幼儿知识性读物区别开来,应该用文学的方法形象地表达知识。如《小蝌蚪找妈妈》《啄木鸟医生》《谁的本领大》等都是兼顾了知识性和文学性的优秀作品。
其次,幼儿文学的题材还要适应幼儿的理解水平。由于幼儿具体形象思维占优势,抽象逻辑思维处于萌芽状态,他们对外界的认识活动还紧紧依赖于直接的生活经验,即直接生活经验是幼儿思维活动的支柱。因此,幼儿文学应以幼儿熟悉的生活中的事物为主要创作题材,如果作品的内容对于幼儿很陌生,引不起他们的兴趣,作品的语言即使很通俗,幼儿也很难接受。儿童文学作家陈伯吹曾说:“幼童文学面向着经验、知识贫困的幼童,它的题材内容不是首先要满足他们所不知道的有十万个那么多的‘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以他们日常生活为起点,一直伸展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中去,由此而丰富他们的经验、启迪他们的知识,同时训练他们的观察能力和发展他们的想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