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美育的概念
什么是美?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一方面,美被认为是客观的,它存在于现实社会中,无所不在,能为人们的感官所感知。赏心悦目的自然美、陶醉心灵的艺术美、人类社会中的物质和精神文明之美等,都是美存在的基本形态。另一方面,美是人类原始体验的一种,其标准又因时代、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或意识形态不同而不同。从“美”的字面就可看到,肥大的羊为“美”,这反映了古代农牧时代的观念,而现代社会里恐怕没有谁会将美局限于此。即使在同一时代,西方资本主义所推崇的一些没落、腐朽的文化,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看来,也决不会认为是美的。而且不同的人、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其审美的角度和趣味也会因个人的立场、观点、志趣、爱好、文化教养、思想方式、生活经历等的变化而不同。因此,美被认为既是客观的,又取决于人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它是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是从主客合一的境界那里涌现出来的。
美是我们生活中无所不在的客观存在,但不等于人人都能发现美,都能正确地认识美。伟大的艺术家罗丹说,“世界上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尽管爱美是人的天性,但是人的爱美之心带有极大的自发性,仅凭此是不可能进行高尚的审美活动的,必须在此基础上培养正确的审美观念、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能力,才能自觉地、健康地感受和理解美。这就是说,需要通过一种专门的教育,用特定的途径和手段对人进行审美教育、美感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蔡元培),“培养我们的感性和精神力量的整体达到尽可能的和谐。”(席勒)这就是美育。美育的特点是通过美的事物、用具体的鲜明的形象作用人的情感系统,使人在欣赏美的过程中愉悦、动情,不知不觉地受到感染、影响、熏陶。美育对人的情感发展、对形成健全的人格有特殊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