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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育评价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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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评价范围划分

(一)宏观评价

宏观评价是指以幼儿园宏观管理所涉及的内容为对象的评价。包括幼儿园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机构、幼儿园经费管理制度、幼儿园教育政策法规、国家对幼儿园的宏观调控等方面的评价。

(二)中观评价

中观评价是指以幼儿园内部各方面工作为对象的评价。包括幼儿园教育评价、幼儿园保育评价、幼儿园管理工作评价、幼儿园环境评价、幼儿园人员评价等内容。

(三)微观评价

微观评价是指以儿童发展及其指导为对象的评价。包括儿童情感和社会化、认知和语言、健康和动作技能等方面的评价。

从幼儿园组织层面及幼儿园管理者的角度来说,幼儿园教育评价主要是以中观和微观评价为主,这是幼儿园自身可控的活动。

二、按评价标准划分

(一)绝对评价

绝对评价是指在评价对象集合之处,确定一个客观标准,将各个评价对象与所确定的客观标准进行比较,判断其达到客观标准程度的评价。在这一过程中,只需将评价对象与既定的客观标准进行比较,无需将评价对象与这一集合总体中的其他对象进行比较。比如,运用百分制进行评价时,通常将60分作为考试的合格线,所有参与考试的人都以此为标准,这种做法便属于绝对评价。通过绝对评价可明了评价对象与标准之间存在的距离。

(二)相对评价

相对评价是指在评价对象集合之中,选择一个或若干个对象作为标准,然后将各个评价对象与所确定的标准进行比较,判断其达到标准的程度,或者确定评价对象在集合总体中所处的位置的评价。就像在某一个组织中树立一个榜样,将组织中其他成员的行为表现都与该榜样相对照,这种做法就属于相对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