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环境是指人类生存及活动范围内的社会物质、精神条件的总和。广义的社会环境指整个社会经济文化体系,即我们所处的社会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制环境、科技环境和文化环境等宏观因素;狭义上仅指人类生活的直接环境,如家庭、劳动组织、学习条件和其他集体性社团等。社会环境对人的形成和发展进化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人类活动给予社会环境以深刻的影响,而人类本身在适应改造社会环境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变化。对于幼儿来说,常接触的社会环境主要包括家庭、托儿所、幼儿园、家乡、民族、国家及其他社会机构(超市、银行、餐厅、理发店、公园、动物园……)。
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社会行为规范是由一定的社会组织,根据一定的社会生活方式提出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要求。为此,在社会学中,社会行为规范本质是对社会关系的反映,也是社会关系的具体化。一方面,它是对人们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普遍规律的反映,是一定社会对人们行为和相互关系的基本要求的概括;另一方面,它通过某种习俗、传统方式固定下来或由国家及社会组织认可,构成一定社会成员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
班杜拉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儿童的社会行为是在观察学习或模仿中获得的。社会环境和社会行为规范的认知是相互关联的,不能将二者截然分开。社会认知的发展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依托于人的社会化进程,在社会化过程中摄取他人影响以摒弃自我中心的过程。社会认知总是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幼儿对社会环境的认知会对他们的认知结果有很大的影响。幼儿的思维具有具体形象的特点,这决定着他们对社会行为规范的认知也应该在社会环境中进行,并注重规范的直观性、情境性和易操作性。例如,在图书馆、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人们都会自觉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幼儿看到成人的这些行为时,自己也会克制自己的行为,努力与周围环境保持一致。他们还能够有意识地迁移判断出类似公共场所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如在会场不能用手机接打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