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元文化与多元文化教育
(一)文化与多元文化
文化是一个非常广泛和抽象的概念,不同的人对文化有着不同的理解与看法,不同学科对文化的定义也不同;但就词语释意来说,文就是“记录,表达和评述”,化就是“分析、理解和包容”。
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三个方面。其中,物质文化是指包括人们日常生活用品、服饰、交通工具等在内的人类创造的物质文明,它是一种显性的可视的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是指包括文学、哲学等方面内容在内的,不可见的隐性文化,如家庭制度、社会制度、宗教信仰等。狭义的文化主要是指人们长久以来所形成的社会习惯,如人们日常的衣食住行、生活方式、行为规范以及地方风俗等。
“多元文化”这一术语早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就已出现,但是被人们广泛关注是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民族与民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文化在存在差异的同时,也不断碰撞和融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5年于澳大利亚召开的“全球多元文化大会”中,对多元文化的内涵概括为:多元文化包含各族群平等享有文化认同权、社会公平权以及经济受益需求。[1]因此,在人类社会越来越复杂化、信息流通越来越发达的情况下,文化的更新转型也日益加快,各种文化的发展均面临着不同的机遇和挑战,新的文化也将层出不穷。我们在现代复杂的社会结构下,必然需要各种不同的文化服务于社会的发展,这些文化服务于社会的发展,就造就了文化的多元化,也就是复杂社会背景下的多元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