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源头与活水:园长指导保教工作能力的提升

三、对保教工作具体实施现状的评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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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理念和目的的把握

保教工作评价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里主要用教育评价来叙述,它包括两部分:教育工作评价和幼儿发展评价。其中,教育工作评价以幼儿发展为依据之一。“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教育的适宜性、有效性,调整和改进幼儿园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发展的必要手段,教育评价应伴随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全过程”。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知道教育评价的目的,教育评价关注的是什么。教育评价注重过程性告诉我们,评价不是一次性的或者只在期末进行,评价也不是仅要一个结果就可以的,注重评价是要通过评价去审视工作过程的适宜与否,并加以调整,使管理更加科学、有效。

(二)评价要素和标准的把关

保教工作评价标准多是由行政和业务管理者共同研讨来确定的。评价涉及保教工作内容的方方面面,每一项评价内容和指标的制定都起着一定的导向作用,对教师的观念、行为与幼儿园质量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不是仅凭经验想怎么制订就怎么制订。它应是园长在深入了解本园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所充分学习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先进教育理论,借鉴姊妹园先进经验,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它需要园长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进行认真把关,使评价既能发挥监督工作、提高质量的作用,又能发挥激励、导向和促进的作用。

(三)对评价项目轻重缓急的择选能力

保教工作评价是促进保教工作质量不断提升的有效手段。但是,要想让评价真正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动力而不是强加在教师身上的负担,作为管理者就要明确凡事都有轻重缓急的差别这一客观问题。园长在指导业务干部进行保教工作评价的各项指标中,要能够根据园里的重点工作安排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的轻重程度,分批次、有重点地安排评价工作。切记不要为了评价而评价,不分轻重缓急将所有评价都在同一学期或同一时间段进行,这会影响到评价的实际效果,影响到教师工作的热情,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