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教育部为促进幼儿园园长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园长队伍,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颁布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提出,“园长是履行幼儿园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要“积极推进保育教育改革”,“掌握国家关于幼儿不同年龄阶段的发展目标和幼儿园保育教育目标”,“落实国家关于保育教育的相关规定,立足本园实际,组织制定并科学实施保育教育活动方案”,“建立园长深入班级指导保育教育活动制度,利用日常观察、观摩活动等方式,及时了解、评价保育教育状况并给予建设性反馈”,“领导和保障保育教育研究活动的开展,提升保育教育水平”。《标准》指出,园长要将这些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不断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努力成为学前教育和幼儿园管理专家。
而如何判断园长指导保教工作的专业化水平,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量。
(一)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
园长应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幼儿为本的办园理念,把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作为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让幼儿在园的每一个一日生活过得快乐而有意义。除此之外,在管理上,园长应该善于发挥个人的主动性,利用管理的策略以及自身的魅力激发和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倘若能够将管理寓有形于无形中,便是管理的至高境界。
(二)具有一专多能的知识结构
幼儿园保教工作涉及教育、心理、健康、科学等方方面面的知识。因此,园长的专业化知识结构应是一种通识型、通才型、一专多能的知识结构。园长应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优化自身专业知识结构,提高科学文化及艺术素养。园长的知识结构越丰富,幼儿园的保教工作就越能得到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