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就业手续的办理
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使毕业生选择职业有了自主权,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受国家政策、就业法规的指导和制约,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所谓就业程序是指就业管理部门的工作程序,毕业生的择业程序和用人单位的招聘程序。了解就业程序,有助于毕业生顺利就业。
一、就业管理部门的一般工作程序
(一)分析形势,制定政策
教育部对年度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重点建设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从而确定年度的就业工作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各部委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意见,各高等学校根据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主管部门文件要求,结合本校毕业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细则。
(二)资源统计和资格审查
毕业生资源统计工作一般在每年的九月份开始进行。资源统计内容包括毕业生毕业专业、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家庭所在地、培养类别等。资源统计是一项十分重要和严肃的工作,既不能有丝毫差错又不能弄虚作假,凡是属于国家正式派遣的毕业生都必须是招生时列入国家任务计划内招收的学生。每年11月、12月,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毕业生资格进行审查。主要从毕业生德育、智育、体育三方面审查是否符合毕业条件,对于不符合学校学籍管理有关毕业条款的,给予结业处理(结业生落实到就业单位后同样可以派遣,只是派遣证上要注明“结业”字样)。
(三)就业指导工作
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高校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包括思想教育、政策指导和咨询、形势分析、信息指导、心理辅导、技术指导等,帮助毕业生根据自身特点和社会职业需求,选择最能发挥自己才能的职业,全面、迅速、有效地与工作岗位结合,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现在有很多学校将就业指导列为必修课,从一入学开始,形式也是多样,如:理论讲授、讲座、编《就业通讯》和个别指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