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秦小刚版)

第三节 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字体:16+-

一、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的演变过程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是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历史阶段,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所制定的政策规定和行为准则,并根据国家政治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

我国的大学生就业政策,从计划经济时代到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大致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即计划经济体制阶段、商品经济体制阶段和市场经济体制阶段。在不同阶段,毕业生就业政策有所不同,是不断改革发展的过程,每个阶段都与其时代特征相适应,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第一阶段:计划经济体制下统包统分阶段(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初)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大学生就业实行的是“统包统分”、“包当干部”的政策,即高等学校学生的培养费全部由国家承担,学生毕业后,全部由国家的指令性计划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当国家干部。这种以“统”“包”为特征的就业政策,与当时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相适应,在我国持续了35年之久,为计划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这一阶段,大学生的分配先由计划部门统一下达分配计划,再由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制定统一调配计划,然后由用人单位的各大系统统一指定分配方案,最后由学校统一制订派遣计划。如《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1951年暑期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统筹分配工作的指示》、《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1981年度毕业生和大专毕业生分配问题报告的通知》等。1981年,教育部、国家计委、国家人事局印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该办法是当时毕业分配工作的权威的法规文件,较全面、系统地规范编制计划,调配派遣的方针、政策、原则,是搞好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学校贯彻执行《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和当年国家的分配工作的指示精神,教育毕业生从国家利益出发,服从国家分配。对不服从国家分配的毕业生,取消分配资格,五年内全民所有制单位不得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