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同性质幼儿园空间与设施质量基本情况
基于本研究的样本分布以及政策分析的需要,研究者采用两种分类方法对办园性质进行划分,分类方法一将幼儿园分为四类:教育部门办园、小学附设园、其他公办园以及民办园;分类方法二是分成两类:公办园(教育部门办园+小学附设园+其他公办园)与民办园。
从表8-25可知,从全国范围看,教育部门办园的空间与设施质量得分最高,为6.22分,接近良好水平;其次是其他公办园,得分为6分;再次是民办园,得分为4.64分,未达到合格水平;得分最低的是小学附设园,得分为3.85分。从东、中、西各个区域来看,均为教育部门办园得分最高,其次是其他公办园,再次是民办园,而小学附设园得分最低。东部地区,除小学附设园外,其他三类幼儿园都达到合格要求;中、西部地区,教育部门办园和其他公办园达到合格水平,小学附设园和民办园仅达到最低要求,未达到合格水平。总体上,东、中、西部地区教育部门办园和其他公办园空间与设施质量高于小学附设园和民办园。
表8-25 不同性质幼儿园空间与设施质量状况
图8-8 不同性质幼儿园空间与设施质量状况(分类一)
图8-9 不同性质幼儿园空间与设施质量状况(分类二)
按分类方法二:对公办园、民办园进行具体分析。就全国而言,公办园空间与设施质量得分为5.59分,达到合格要求,民办园为4.64分,满足最低要求。就东、中、西区域而言,公办园得分高于民办园,质量优于民办园;东部地区,公办园、民办园得分分别为6.45分、5.45分,均达到合格要求;中部地区公办园达到合格水平,民办园满足最低要求;西部地区,公办园、民办园均满足最低要求,未达到合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