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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教会开办的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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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学前教育是指从鸦片战争开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收回教育权这段时间,西方教会团体在中国实施的学前社会教育。包括幼稚园的办理、幼稚教师的培养、对学前教育思想的传播等。

一、教会学前教育在中国的历史演进

(一)19世纪中后期缓慢起步

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后,外国传教士开始在中国领土上开设孤儿院和慈幼院。19世纪40年代,教会就在湖南衡阳开办了一所慈幼院[26],此后,此类的机构慢慢增多,如1855年,法国主教耶稣会巴黎耶稣会南格禄、艾方济等在上海创办圣母院,并在1867年下设一个育婴堂。1881年,美国圣公会在上海创办的圣玛利亚女校设有主日学校班,该校在1885年附设了育婴堂。据林乐知统计,到1903年,耶稣各会在华所设之育婴堂共有9所,共有男孩5人,女孩293人,共298人。[27]这些慈幼机构所收容的大部分是弃婴,而且女孩占绝大多数,这些孩子通常得不到良好的照顾,年龄稍大的则有很多繁重的劳动,死亡率极高,这也造成了各地教案的不断发生。严格来说,孤儿院和慈幼院一类机构并不属于学前教育机构,但是这些机构也会对这些儿童进行一些教育。可以说,教会后期的学前教育机构正是在这些慈幼机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一般认为,教会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在中国沿海地区,如福州、宁波、上海等地创办学前教育机构,这些学前教育机构称为小孩察物学堂。小孩察物学堂模仿西方的幼稚园制度,由一些牧师夫人和女传教士负责,她们最开始是为牧师子女服务,然后是中国教徒子女,最后是中国一般百姓子女。根据美国传教士林乐知在1905年出版的《全地五大洲女塾通考》中记载:“耶稣教各会在华所立学校小孩察物学堂(幼稚园)6所,学生数194人,其中女生97人。”[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