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术的分类
武术的内容丰富多彩,按其运动形式可分为套路运动和格斗运动。
(1)套路运动是以技击动作为素材,以攻守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矛盾运动的变化规律编成的整套练习形式。套路运动按练习形式分为单练、对练和集体演练。单练包括徒手拳术与器械;对练是两人或两人以上按照预定的程序进行的攻防格斗套路;集体演练是两人进行的徒手、器械或徒手与器械的演练。
(2)格斗运动是两人在一定的条件下,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斗智、斗勇、较技、较力的对抗练习形式。
(二)武术的特点
1. 寓技击于体育之中
武术最初作为军事训练手段,与古代军事斗争紧密相连,其技击的特性是显而易见的。在实用中,其目的在于杀伤、制服对方,它常常以最有效的技击方法,迫使对方失去反抗能力。这些技击术至今仍在军队、公安中被采用。武术作为体育运动,技术上仍不失攻防技击的特性,并且将技击寓于搏斗运动与套路运动之中。搏斗运动集中体现了武术攻防格斗的特点,在技术上与实用技击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从体育的观念出发,它受到竞赛规则的制约,以不伤害对方为原则。如在散手中,对有些传统的武术实用技击方法作了限制,而且严格规定了击打部位和保护护具,短兵中使用的器具也作了相应的变化,而推手则是在特殊的技术规定下进行竞技对抗的。因此,可以说武术的搏斗运动具有很强的攻防技击性,但又与实用技击有所区别。
2. 内外合一、形神兼备的民族风格
既讲究形体规范,又追求精神传意、内外合一的整体观,是中国武术的一大特色。所谓内,指心、神、意等心志活动和气息的运行;所谓外,即手眼身步等形体活动。内与外、形与神是相互联系统一的整体。武术“内外合一、形神兼备”的特点主要通过武术功法和技法来体现。“内练精气神,外练筋骨皮”是各家各派练功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