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长是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园所内的卫生保健工作。一般来讲,幼儿园园长卫生保健工作指导能力的提升,可以从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的制订、卫生保健工作的原则与内容、卫生保健工作的评价与反馈三个方面入手。
卫生保健工作是幼儿园保健人员的工作任务与职责,同时也涉及幼儿园工作的各个方面,如总务后勤、班级教育管理等。幼儿园领导应充分重视这项工作,在管理中要注意发挥专职保健人员在某方面的专长,并使班级保教工作与专职人员的工作紧密结合,使卫生保健工作的任务和目的真正落实到幼儿身上,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幼儿园应将卫生保健工作置于管理的重要位置。幼儿园要有一名领导主管卫生保健工作,并作为园领导实施卫生保健工作的助手;同时还应建立起一支包括班组保教人员、后勤炊事人员等的积极分子队伍,在组织上保证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涉及面广,它与全体工作人员都有关系。管理者应广为宣传,高度重视,通过岗位责任制、卫生保健工作考核评比等制度和措施,将有关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确定下来,协调各部门,促进卫生保健人员落实、监督指导工作。
园长应明确自身对卫生保健负有的领导责任。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等系列文件,从“法”的高度明确了卫生保健工作在幼儿园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幼儿园管理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卫生保健工作,不仅要了解卫生保健工作的意义和任务,更要清楚卫生保健工作的内容构架。总体来说,园长对园所卫生保健工作具有以下职责。
第一,了解卫生保健部门对卫生保健工作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监督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食品安全制度的实施;定期对园内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清楚园内卫生保健工作状况;明确园内卫生保健工作发展的目标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