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从事卫生保健工作的人员要热爱卫生保健工作,喜爱幼儿,上岗前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责任心强,爱学习,肯钻研,能不断改进工作。
保健人员在工作中应具备以下职责:熟悉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要求,熟悉业务理论;充分利用卫生保健业务知识,指导园内卫生保健工作;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律、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协助做好疾病防控和计划免疫工作;负责园内工作人员(如保教人员、炊事人员、库房管理人员、采购人员等)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负责园内卫生保健工作的检查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