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期,男女平等思潮所激发的女性现代自我意识的觉醒,的确带给人们特别是部分知识女性对于那些传统汉语里与“女”有关的字词,尤其是那些“女”旁汉字的格外敏感。她们对“她”字的不满,也未尝不是由对一系列与妇女地位低下、命运不堪相联系的汉字极端反感和联想的结果。
据笔者查考,五四前后,不仅有人主张废弃“妾”和“妓”这等被视作“糟践”妇女的字[11],还有中学女生公开撰文,主张把当时流行的“婦”字也改为其古异体的“媍”字的。后者的观点与那些主张废弃“她”字者,实如出一辙,甚至立论点还要更“高”。
你瞧,有的中学女生竟这样声称,“从前用错了的字,无须说得,到了今日有些觉悟,就应该改正过来,庶乎社会上的事情渐渐因文字变化,人民的思想也渐渐随社会革新”,这正是读书识字者应有的责任所在。而这个“婦”字,竟把妇女的职责仅局限于“拿着扫帚侍候公婆服从丈夫”,这无疑是错误的,作为妇人,她起码还应该同时肩负起有意义的社会责任来。作者极其不满于“婦”或“媍”字与“夫”字造字之初就已表现出一种男女不平等现象,她抱怨古代那些造字的先辈说:
何以作字时绝不斟酌?作个媍字,说是女的,所以从女;作个夫字,倒不加男旁,不说是从男。好像男子是个主体,女子是附属的一般。这就是拿人是主体,凡百鸟兽是附属物做比喻的。
不过对于作者而言,“媍”字尽管仍不如意,但它总算尚能表明“妇女还不是虚生着,也还负得与男子平等的责任”,因此比起“婦”字实在是仍略有改良,终究“意义宽大些”,所以女学生郑重建议,必须改“婦”为“媍”字,并天真地相信:“当世大家,一定是很赞成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