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结论
《旧制度与大革命》是托克维尔最大的学术成就。《论美国的民主》虽然也充满了引人注目的有持久价值的远见,结构却很糟糕,而且常常自相矛盾。才气纵横、辞藻华丽但也散漫无形,这终究是一位年轻人的第一本书。而他的这部法国革命研究就不一样了。这本书很成熟,思维练达。托克维尔用讲细节的方法来说明一般性思想的本领是惊人的,表现得就像是旧制度的一个字符阅读器。德罗兹在时代上更近些,所以他可能对旧制度是怎样运行的有更好的本能理解,但他终究没有托克维尔那种强大的概括能力。
托克维尔分析的主要毛病是它常常过于主观。在意向解释和功能解释之间摇摆不定,他费尽心机地要在一些更可能是政治斗争的偶然或附带结果的东西里发现意义。这种倾向的最重要的例子就是有关国王怎样通过给贵族免税权来获益的分析,但在他关于各种为“抚慰”这个或那个集团或向被压迫者“隐藏”压迫的现实而设立的制度的表述中,也能看到这种倾向。托克维尔有一种敏锐的讽刺感和一种对社会解释的高超的感悟,但当他将两种东西混淆起来的时候就会摔跤。
[1] 《英国革命的原因,1529—1642》(伦敦,劳特利奇出版社,1986),127、135页。
[2] 托克维尔对1640年革命与1789年革命之间关系的简评,参见《全集》,第三卷,343页。
[3] “临近1750年,全体国民对政治自由的要求还表现得不如经济学派那样迫切。由于国民们已经不再运用政治自由,他们对政治自由的兴趣以至观念也已消失。他们盼望改革,甚于盼望权利。”(243页;《全集》,第三卷,192页)
[4] “假如当时有个见识和性情皆如腓特烈大帝的君主在位,我毫不怀疑他会在社会和政府中完成许多大革命所实现的重大变革,不仅不会丧失王位,而且会大大增加他的权威。”(同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