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始于英国,最早源于对公众开放的皇家园林。19世纪中叶,美国出现了由专人设计,专供公众游览的公园,现代的公园由此诞生,并成为世界各国城市公园的样板。近代中国的公园最早出现在上海的英租界,是1868年开辟的外滩公园,当时称为公家花园(Public Park)。之后各地租界纷纷建设公园,受此刺激,在上海等地,一些私园开始向公众开放[1]。
进入20世纪后,公园之说开始见诸报端。1905年,《大公报》上登载了一篇来稿,将公园之制溯源至古代,以证其非为西方特有,并宣扬公园的益处:“公园者,可以骋怀娱目,联合社会之同群,呼吸新鲜之空气,入其中者油然生爱国之心,显然获卫生之益。”并以为当时北京的城市卫生状况之差尤其需要公园:“今中国之北京市肆之盛,民居之稠,与泰西各国等,而街衢之不洁,人畜之秽污,则尤非各国京城可以举,似此而不设公园其何以造福于臣民而媲美于各国哉。”[2]至1907年各地修建公园蔚为风气,公园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最终确定下来。
1906年,清政府方面首次出现了倡建公园的声音,出洋考察归来的端方等人奏请清廷:“各国导民善法,拟请次第举办,曰图书馆,曰博物馆,曰万牲园,曰公园”,恳请“先就京师首善之区,次第筹办,为天下倡”[3],这为北京兴建公园提供了政治上的依据。[4]1908年,中国仿照西方设立的第一座动物园京师万牲园[5]向公众开放,其改造自满清贵族的私人园林。尽管如此,万牲园不能认为是清政府出于公众利益考虑而开放的公园,但可以“视为即将出世的近代公园的先行者”[6]。直到清朝覆灭,真正意义上的公园并没有在北京出现,而北京以外的许多城市都已经开始兴建城市公园。
1910年,万国改良会在中国的全权代表、美国传教士丁义华演说《公共花园论》,宣扬西方的卫生观念,认为公共花园是西方各国为卫生而设立,“借着公共花园,洗刷人胸中的浊闷,增长人活泼的精神”;公园的好处有三:“有益于卫生,有益于民智,有益于民德”;由此倡议京师创设公园,以为一国榜样。[7]进入民国,对北京仍然缺乏公园的状况,舆论痛惜不已:“其于国民卫生上及娱乐上,亦太不加之意哉,亦太不加之意哉!”[8]1914年,京都市政公所决意兴建公园后,在《市政通告》上对公园的好处大加宣传,尤其强调公园对于市民健康的重要性:“其论都市公园之功效,直称之为‘都市之肺腑’。盖以市民之赖有公共园林,犹之吾人之赖有肺腑,藉以呼吸空气而得免于窒息也。”[9]公园的设立是近代卫生知识逐渐普及的结果,其主要目的在于改善城市环境,促进民众健康,这是公园的倡议者们宣传的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