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社会变迁的浪潮中,近代的北平经历了剧烈的变化,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变化就是首都地位的失去,因而1928年的北平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适应它的新身份。幸运的是,新上台的北平市政府并没有中断自晚清就开始的城市近代化的进程,并且取得了卓越的成就。然而在北平的城市面貌改变的同时,犯罪问题成为与北平发展不协调的重要问题,逐渐引起了北平市政府的重视。
犯罪是社会的产物,犯罪随社会的变迁在犯罪的种类、表现和范围等方面发生变化,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去解释人为什么会犯罪是一个永远不显落伍的话题。尽管社会学家对犯罪的原因做出了各种各样的分析,但是要分析特定历史时期犯罪的原因,显然无法脱离当时特定的社会环境,而1928—1937年的北平犯罪问题自然也离不开当时的社会环境。犯罪不仅仅反映了非正常的和病态的行为,它实际上提供了一个视角,不仅展现了北平社会生活变迁的风貌,还有助于我们对国家权力的控制程度进行考察。
虽然社会学家都承认犯罪的统计数据与实际的犯罪数字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统计数字仍然被认为是衡量犯罪状况的重要的指标之一。通过对统计数字的分析和大量的案例考证,南京国民政府统计下的北平犯罪问题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变化。1928—1937年,从犯罪的数量和类型上看,虽然北平犯人的数量较民国初年有了增长,但与北平的人口增长相比,增长的幅度并不大,女犯数量甚至相对有所减少。这一时期不论男犯还是女犯都囊括了所有的犯罪类型,尤其女性犯罪还涉及了以往没有涉及的犯罪类型,如暴力犯罪。人犯数量的有限增长,显示了北平市政府在社会管理职能上的努力,而这种努力也得到了北平市居民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