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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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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指的是人们都能去休闲和娱乐的地方,这一概念是纯粹西方化、近代化的。西方的公园是为了娱乐,教育,或者是为了保护和享受大自然的美景。他们通常由城市、州或者国家政府建立和管理。直到18和19世纪共和政体诞生,工业化开始之后,公共空间才开始在西方出现。欧洲公园开放运动开始于1830年,19世纪中叶传到美国。美国公园开放运动是对日益恶化的城市环境的反应,并在认识到公共空间和娱乐空间对促进公共卫生的重要性的情况下兴起的。公园的发展也与形成中的民主共和思想有关,这一运动反映了新兴政体决心改变普通人民旧的思维和旧的道德意识的追求[12]。在欧洲如同在中国一样,大多数公园最初仅限于王室成员使用。但是至19世纪40—50年代,许多公园已经开放,供各个阶层的人民自由享用。在美国,创立公园是对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和对格状城市对土地侵占进行限制的举动。由弗雷德里·劳尔·奥姆斯特德和卡尔弗特·沃克斯于19世纪50年代设计的纽约中央公园的开放为雄心勃勃的公园开放运动树立了一个模式,这一运动前后持续了一个多世纪[13]。

欧洲和美国的公园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早期的公园强调天然的美景和田园风光,因此迥异于以僵直单调的线与角为特征的城市环境。这样的公园由大片的草地、树木、河流和湖泊组成,从而构成一幅赏心悦目的自然画卷,与拥挤的城市环境形成鲜明的对比。大自然的美景提供一个相对宁静的氛围,有助于人们进行静思和放松。公园运动的第二个阶段开始于1900年前不久,其结果是游乐场、体育馆、体育场、网球场和其他体育设施大举侵占了原来为宁静的休憩地而设计的公园场地。这一体育运动和自然风景相结合的结果是对城市公园和娱乐体系的新认识:公园既保留了风景式园林的价值,又满足了人们对运动场地的大大扩展了的需求[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