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朴赫淳
绪论
20世纪40年代初对北京工商行会进行调查研究的仁井田升曾经指出,中世纪的欧洲和中国城市的最大不同在于中国城市居民的意识,也就是说,在于中国居民无法摆脱固有意识的桎梏而导致的自由意识的极度匮乏。对此,他形容说“城市的天空并不能使人自由飞翔”。他还将这一观点与韦伯的“中国式城市等于大官僚传统的根据地,不得自治的地方”之说联系起来,来看待联合意识下个体集团的利己主义和禁锢在那种意识里的整个中国社会。
但是对北京地方社会的这种否定认识,到了近期开始有人从根本上进行反思。各种对北京社会的研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斯特朗新近发表的关于20世纪20年代的北京社会的研究一文[2]。在这一研究中,他对20世纪20年代北京当地的政治力量对比进行了探讨,将20世纪20年代新闻业的发展以及城市公共空间的扩大作为北京地方意识的中心内容提了出来,并认为这些说明了自治运动的发展。在文中,他进一步指出,这种自治运动没有达到形成法定自治机关的高度,而且由于受到政府和新兴的大众运动两方面的挤压,注定要以失败而告终。虽然对此他下了终要失败的结论,但至少这是对否认中国社会自治可能性的韦伯和仁井田升观点的一种否定。
斯特朗等的公共领域论是有着合理性依据的。但是若说如此成熟的市民意识和自治活动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已出现的话,为什么20世纪30年代以后甚至直至今天也未能将这样的市民社会继承下来,却仍是将其作为一个未了的社会课题遗留了下来呢?虽然斯特朗将这一民主主义传统的继承解释为非制度的、“运动”的继承,对不能称为自治的这一传统,他却赋予了它自治的含义,结果不过只是成了一个“逻辑游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