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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革命行动:电车工人抢夺铁山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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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4月15日,北平电车工会成立工人子弟学校。[6]由于校舍不敷使用,9月21日,工会敦请北平电车公司派工人六十余人协助占领铁山寺,然而被拒绝。[7]同日,该校呈文北平特别市公安局,称校舍狭小、空气污秽,“既碍卫生复难授课”,而东珠市口铁山寺寺院宽大,作为校舍甚属适宜。与其“徒以惑人迷信骗人金钱”,不若将铁山寺拨给学校,以便扩充校舍发展教育。[8]同日,子弟学校亦呈文社会局,“请拨给铁山寺庙宇作为校舍”,以“造就有用之才,为党国服务,为社会工作”。[9]

呈文之后,未等公安局、社会局表示任何意见,工会便率工人于22日强占铁山寺。[10]9月23日,铁山寺住持证修分别向公安、社会两局呈文,控诉第九区党部主任白彦章、第九区党部党员兼电车工会工人子弟学校女校长石又磊率人捣毁寺庙、驱逐僧人。[11]迟至9月25日,子弟学校才分别呈文公安局、社会局,报告接收铁山寺经过并请保障。在该校看来,其对待僧人态度宽和,并非抢夺而是和平接收寺产。在给北平总工会的呈文中,工会汇报道:在子弟学校与北平第九区党部共同交涉下,僧人“允为退让”。[12]至于接收理由,则是按“寺庙管理条例第五、六两条,将该寺房屋作为校址,财物作为基金”。[13]为使占据行为合法化及获得当局认可,经电车工会之请,北平总工会在24、26日先后呈文社会局、公安局及北平市党部,要求批准电车工会工人子弟学校接收铁山寺这一事实。

而证修与徒弟德安等僧人,除向公安局、社会局控诉外,还于9月26日呈文市政府,以工人“强暴胁迫捣毁侵占”为由,要求“秉公惩办偿还以肃党纪而正国法”。证修控诉铁山寺被暴力抢夺是电车工会与国民党第九区党部共同勾结之结果。他说,1928年9月间第九区党部“借用房屋二十余间”。铁山寺“当即允许,年来亦相安”。不料1929年9月22日白彦章、石又磊等“统领暴徒百余人蜂拥入寺,声称奉政府命令改作电车工人子弟学校校址”。他们一面围困僧众,一面将各殿佛像捣毁一空,将二十余僧人驱逐出寺,“衣服以外概禁携带”。23日,电车上出现“根据寺庙管理条例占据铁山寺、代替政府占据铁山寺”等标语。在证修看来,“足见为流痞白彦章、石又磊及少数工人私人行为,其非奉有政府命令也明矣”。[14]对于所依据之《寺庙管理条例》,证修等人指出它根本没有效力。9月27日,证修在《华北日报》刊载《紧要启事》,以弱者身份哀请市民“谅解而扶植”。[15]10月5日,佛教民众学校、工厂孤儿院等团体亦刊文表示反对抢夺铁山寺之暴力行动,称子弟学校“未奉有党部各机关命令竟采取断然自由行动,藐视法纪违背上级党部与政府之命令,实反革命一类的叛徒”。[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