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一项医疗社会史的研究(修订版)

一、灾荒(包括战乱)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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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灾之后必有大疫”可能是人们对于瘟疫最耳熟能详的俗语了,这样的说法,总体而言当然没有问题,不过具体来说,并不是每一次大灾都会带来大疫,同样,也不是每一次大疫都是因为大灾。比较典型的表现出现在嘉道时期,嘉庆十九年(1814年),江南普遍大旱,道光三年(1823年),则有一场百年不遇的大水灾降临该地,但这两次灾患之后,江南地区只有很少的县发生疫情[2];相反,道光元年(1821年)前后,江南地区并没有什么灾情,有不少地方甚至连岁丰稔,却出现了清代江南最为严重的大疫。[3]显而易见,灾荒不是影响瘟疫的唯一重要因素,尽管其地位独特。关于灾荒与瘟疫的发生和传播的关系,上一章已有论述,于此不赘。这里着重来看看各种灾患与瘟疫的相关程度。

首先,看看瘟疫和灾荒总的关系。为此,选取了宝山、南汇、高淳、慈溪和昌化五个县作为考察对象,选择这五个县,有一定的随机因素,同时也考虑到:(1)这五个县对清代灾情的记载较为完备;(2)这五个县对瘟疫的记载也较为详细,在表2-2中,它们的数据均未做修正;(3)这五个县平均每县的瘟疫次数为12.2次,接近11.8次的总体平均水平,而有所高出,是考虑到瘟疫中还存在非灾荒因素;(4)它们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省府(州),且基本分散分布,地域上有一定的代表性。它们的灾患完全是根据该县县志的“祥异志”统计的,那些虽有记载、但对当时的整体社会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灾情,比如有虎出现在某乡,伤多人,某渡轮倾覆,多人遇难等,统计时未予计入。兵灾因基本集中在太平天国战争期间,也未做统计。结果见表5-1。

表5-1 清代江南部分县瘟疫与灾荒关联情况表

续表

数见疫情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