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将自己的研究限制在性羞感上。在身体的羞感的范围之内,性羞感总是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它集中表现了身体的羞感。
身体的羞感像它的下属形式和核心——性羞感一样,属于我在别处称为生命感觉的感觉等级,它与以下两方面形成区别和对立:一方面是感官感觉,如一切痒感及舒适感和不舒适感;另一方面是精神感觉,如忧郁、悲哀、欢乐。换言之,身体的羞感同属于以下感觉所属的等级:健旺和疲惫、健康感和病弱感、向上和向下的生命感觉、受苦和享乐。这些羞感冲动同样可以归入一系列生命冲动——它们由于欠缺在特定器官上的准确位置,由于普遍具有抑制感官的本能冲动之能力,以及由于一种完全独立于那种法则的形成与消亡的法则,故与感官的本能冲动大相径庭。正如在最强烈的饥饿(一种混杂着感官感受和出现在胃部的感官的本能冲动)时,不仅会缺乏任何食欲,而且厌恶甚至会导致拒绝进食,同样,在最急迫的里比多冲动(也是一种混合着性感感受的刺激并出现在性器官部位的本能冲动)时,也可能完全缺乏生命的爱感及其附属行动,甚至产生无法克服的性反感,从而使性结合毫无可能。由于这些生命冲动以独立于“我”的方式存在,并具有不取决于选择和主动的(即不取决于任何“我要”、“我愿”等等)、自发产生和消失的形式,它们之间的区分也同样严格而彻底。它们大概还可以受意愿引导,或鉴于它们对行动(而非对表达活动)的因果力,也可以受意愿控制,可是,它们绝不可能由意愿产生或消除。生命冲动与感官的本能冲动之间存在着一种完全类似的关系。前者也控制并引导着后者,但前者不能产生或消除后者。[1]不过,前者大概能够抑制适合于后者的表达形式,或抑制(正常)满足后者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