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种认识论的偏见泛滥成灾,以至于人们不再把它当作偏见。它以为,划定某学科或“使命”,要比确定真正能够胜任该学科或“使命”的位格类型或具体而微地认识这位格类型来得容易。况且,该位格类型不只是研究和完成使命,还要规定和落实使命。谁如果认为,艺术就是艺术家所体验、表现和传授的东西,哲学则是合格的哲学家所具有的与事物之间的相关性,而且他正是由此相关性来考察事物的;那么,他势必会遭到众人的嘲笑。不过,我还是坚信,撇开这些追问的具体次序不论,至少从启发性角度讲,不考虑位格类型而确定学科的这条途径,就其结果而言,比其他任何一种操作方法都要可靠和明确。但是我们在多大程度上就谁是真正的艺术家,谁又是真正的圣徒,比就什么是艺术,什么是宗教达成共识要来得容易?如果我们在这方面果真能够轻而易举、确切无疑地达成共识,那么,我们在做出诸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儿等谁是“真正的哲学家”这类具体抉择时,势必有某种东西在引导着我们。这种东西肯定不是经验概念,因为其共同特征的所有有效范围和无关领域正是这里所要探讨的。这种引导着我们的东西无疑也不是该学科的任一现存观念,因为关于该学科众说纷纭,难以一致,只有根据真正支配它的人的类型才能揭示其奥妙。所以,这种东西非有关整个人类对待事物的某种基本立场,首先是精神立场的理念而莫是。只是对于我们的判断意识和概念意识来说,这种理念还深藏不露;它主宰之下的基本立场通过位格的存在形式在我们的精神面前飘来**去,以至于我们根本无须认清它的实证内容,单从对象一边就完全可以弄定它的虚实。
但我们很快也会发现,这种思维方式的运用范围极其有限,因为它主要不是根据它们自身,而是通过先行确定位格的基本立场的特性来揭示某学科或某使命的本质。也就是说,这种思维方式不是根据而是利用诸如哲学家的作品。比如说,什么是动物学,等等。只是对于始终自律的存在领域和价值领域来说,这种思维方式才肯定既有可能,又有意义,也有启发价值。这些领域构成了一个绝对自适自足的王国,无须通过根据经验能够确定的系列对象和人的特定需要来加以定义。人的这种需要早在形成位格之基本立场并根据这一立场付诸行动之前即已存在,并希望得到满足和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