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向一切“经典”哲学的大师们提出这样的问题,即什么是对自明性的第一认识;单纯依靠处于每一种哲学最具洞识的“起点”的认识,即足以辨识出哲学的曲折演变。进而言之,欧洲思想上最激烈的变革无疑表现为,自笛卡儿以降,认识事物的问题优先于自在事物本身的存在问题。古代哲学和中世纪哲学主要是存在哲学;现代哲学则少有例外地都是认识论。这是两条根本相悖的发展路线,哲学究竟应当沿着哪条路线向前发展,全看它把什么当作是绝对没有任何前提、最原初、最根深蒂固的秩序。所以,无论谁想探讨哲学的本质问题,都必须从“最基本的自明性秩序”问题入手。
第一自明性也是直接的自明性,早在建构“怀疑某物”(怀疑某物的存在、怀疑某命题的真值等)的语义时,即已被设定为前提,这种自明性实即一种自明的认识,它断言,毕竟有某物存在,说得更极端一些,无是不在的(这里,无这个词不仅意味着无——某物,也不仅仅意味着某物的无——此在,而且也意味着绝对的无,否定意义上的存在否定犹未把本质存在或本质区别开来)。无是不在的,这是事实,也是第一直接认识的对象,以及最强烈、最深刻的哲学惊讶的对象——此刻,后一种感情活动只有在设定哲学立场的情绪行为中让遮蔽存在事实的自明性特征(以及与此相关的认识特征)的屈尊立场先行一步,才能面对事实得以充分地展开。这样一来,我随便转向某物,转向何种由次要存在范畴所具体规定的事物,也就无关宏旨了。这些次要存在范畴罗列一下,有诸如所在(Sosein)—此在、意识存在—自然存在、现实存在—客观上不现实的存在(objektives nicht reales Sein)、对象存在—行为存在,还是这种对象存在—对抗存在、价值存在—价值冷漠的“实存”存在(Wert-indifferentes “existentiales” Sein)、名词存在、形容词存在、偶然存在或关系存在、可能存在、必然存在或实际存在(Wirklicksein);不受时间限制的持续性存在或现在存在、过去存在、未来存在(如命题的)真值存在、有效存在或前逻辑存在;此外还有智性“虚构”存在(比如虚幻的“金山”或幻想的情感)或智性之外的存在,更确切地说,双方面的存在。我认为,随便抽取这些存在类型的一种或多种,都能使我们领会这种具有固定自明性的认识,而且是如此的一目了然,以致于使只有在思维中才能与它相提并论的一切都变得黯然失色。但是,谁如果未曾“看见绝对虚无的深渊”,就会完全忽视认识中充分肯定的一面,即毕竟有某物存在,无是不在的。他将把任意一种也许不乏自明性,但虽然从属于这种认识自明性的认识作为开端,比如把误以为存在于推理中的认识,或有关真值、绝对价值、判断、感觉以及世界“表象”的洞识中的认识作为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