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特(W.Wundt)在几年前曾对胡塞尔的《逻辑研究》做过一个有趣的批评。这里只分析这个批评中的一点,因为有关的表述代表了对这些以单行本形式发表的现象学研究很容易产生的一个典型误解。冯特指出,他在读这部著作时常常注意到,它的作者实际上从未说过,被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例如一个判断、一含义、一个愿望等是什么。毋宁说,它的作者在大段的阐述中首先始终只说,它们不是什么——也就是这样一类命题:“判断不是表象+承认,不是表象联接或表象分解”,等等,而在这些命题之后紧跟着是一个同语反复,例如“判断——就是判断”。
冯特的这个意见本身是一个有趣的现象学例子,它可以表明:一个话语可以为真,但却同时又完全不可理解。的确如此,许多现象学阐述——不仅是胡塞尔的——都具有冯特在这里所描述的进程。由此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结论是,必须从一种完全不同的观点出发来阅读一部现象学著作,这种观点不同于冯特所持的观点,后者对于那些想要传诉观察和描述被观察者,或想要归纳和演绎地证明某种东西的书来说,实际上是必要的。如果某一部具有上述意图的书中存在着如此多的否定并且结论是一个同语反复——那么人们对它的评价当然不会比冯特对《逻辑研究》的评价更有利:它应当被扔到火里去!但冯特未注意到的恰恰是现象学阐述的可能意义。这个意义就在于:使读者(或听众)直观到某物,这个某物就其本质而言仅仅只能被直观到,对于这个某物的被直观,在这部著作中出现的所有命题,所有推论,所有可能深入的暂时定义,所有暂时描述,所有推理环节和证明都只能具有指针的作用,它们指向被直观者(胡塞尔)。但在这部著作中,被直观者本身却永远不会出现——不会在它的任何一个判断、概念、定义中出现。在这部著作中,这个X是必然的,这部著作中的一切都仅只围绕着这个X在转圈子,直至“同语反复”向读者指明:如果现在向那儿看,你便可以看到它!这就是被冯特认为是单纯“同语反复”的东西所具有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