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们为了在其原初的意义上界定意义概念所进行的研究而言,我们现在已经走得够远了。不过,正像我们在本章中始终都在做的那样,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我们一直都仅仅局限于涉及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赋予他自己的行动的意义。我们将到后面在研究和论述有关主体间性的问题。
让我们回忆一下我们曾经指出的、存在于思想和生活之间的张力。思想所集中涉及的是空间-时间世界之中的各种对象;而生活则从属于绵延。就经验的“富有意义性”而言,存在于这两者之间的这种张力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说各种经验都具有意义是很容易令人误解的。意义并不存在于经验之中。毋宁说,那些以反思的方式得到把握的经验才是富有意义的。意义就是自我用于关注其经验的方式。意义存在于自我所具有的、针对其意识流的那个已经成为过去的组成部分、针对它那“已经流逝的”绵延的态度之中。让我们努力阐述得更加准确一些。我们曾经指出,自我注视其经验,并由此而使它变成富有意义的。在这里,我们指的是一种不连续的、清晰可辨的经验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经验E是富有意义的”和“经验E正在受到注视”这两种陈述就是意义相同的。那么,我的所有各种经验都是富有意义的吗?根本不是如此。我的许多经验都从未得到过任何反思,因而都处于前现象的阶段。只要我具有绵延、只要我具有内在时间意识,我就会具有各种经验——无论这些经验究竟会不会变成反思的对象,情况都是如此。这些经验从本质上来说都是实际存在的和前现象的,并且因此而都是我的各种体验的总和,即使我从未对它们进行过任何反思,情况也依然是如此。对于我的所有各种体验的“我有状态”(Je-Meinigheit)的构造过程来说,只要有自我的内在时间形式、有绵延,或者像胡塞尔所说的那样有内在时间意识,就已经足够了——所有这些方面,都不过是对于持续存在的自我的构造过程和我的所有各种体验的我有状态的构造过程的相关关系的表达而已。而这样一来,下面这种说法就是错误的了,即我的各种体验之所以是富有意义的,完全是因为它们都得到了经验,或者说完全是因为它们都得到了经历。这样一种观点将会消除存在于作为一个方面的、处于绵延流内部的活生生的经验,和作为另一个方面的、对因此而得到经历的经验的反思之间的张力——换句话说,它将会消除存在于生活和思想之间的张力。但是,所有各种有关意义的讨论所预设的,恰恰就是这样一种张力。因此,让我们拒斥下面这种观点,即富有意义的状态不是从属于意向性对象的结构(也就是说,从属于体验本身),就是从属于纯粹的、与从属绵延流有关的事实。毋宁说,我们希望指出的是,一个人进行的、针对他自己的绵延流的每一种活动,都可以和一束光线相提并论。这样的光线不仅照亮了这种流的已经流逝的诸个体性阶段,而且还把它们清晰明确地表达出来(并因此而使它们变得富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