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们的阐释角度来看,对《诗经》作品最初功能的阐释必须放到周人意识形态话语建构的文化历史语境中才是合理的。诗在周代文化中何以有那么高的地位?在后来儒家思想谱系中《诗》何以竟成为“六经之首”?这都与诗歌作品原初的意识形态功能直接相关。可以这样说:周人用诗的方式参与了国家意识形态话语的建构工程。下面我们就联系礼乐仪式来分析《周颂》与《大雅》部分作品,从而考察一下周初诗歌的这种意识形态功能。
一、《周颂》与“正雅”的意识形态内涵
我们先来看《周颂》。郑玄尝云:
《周颂》者,周室成功致太平德洽之诗。其作在周公摄政、成王即位之初。颂之言容。天子之德,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无不覆焘,无不持载,此之谓容。于是和乐兴焉,颂声乃作。《礼运》曰:“政也者,君之所以藏身也。”是故夫政必本于天,殽以降命。命降于社之谓殽地,降于祖庙之谓仁义,降于山川之谓兴作,降于五祀之谓制度。又曰:“祭帝于郊,所以定天位;祀社于国,所以列地利;祖庙,所以本仁;山川,所以傧鬼神;五祀,所以本事。”又曰:“礼行于郊,而百神受职焉。礼行于社,而百货可极焉。礼行于祖庙,而孝慈服焉。礼行于五祀,而正法则焉。”故自郊、社、祖庙、山川、五祀,义之修、礼之藏也。功大如此,可不美报乎?故人君必絜其牛羊,馨其黍稷,齐明而荐之,歌之舞之,所以显神明,昭至德也。[1]
郑玄的这段话既指出了《颂》诗昭显祖先之德的表层意义,也指出了《颂》诗的意识形态性。这类诗虽然表面上是为了祭祀祖先而作,实际的作用却并非仅仅是表达对祖先的怀念之情,而是在现实社会中推行某种道德价值。所谓:“礼行于宗庙,而孝慈服焉。礼行于五祀,而正法则焉。”以及“故自郊、社、宗庙、山川、五祀,义之修,礼之藏也。”正是说这些祭祀仪式蕴含着现实的政治与道德意义。祭祀祖先本身的意义也许仅仅在于“慎终怀远”,而祭祀祖先所采用的仪式却包含着远为丰富的内涵。在这种仪式中人们切实地感受到现实统治的庄严与神圣。所以说《颂》诗的真正作用乃在于确立周人统治的合法性:他们的祖先早已是那样道德高尚、功业卓著,那样值得称颂,现在他们事业的继承者得到天下自是当然之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