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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史学与史学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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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当代学者所说:“相对于清代以前的传统,二十世纪中国史学是一种崭新的新史学,不论观念、方法或写作方式都达到革命性之改变的地步。”[1]“新史学”的概念,虽然梁启超早在1902年已经提出,但梁立论的角度显然主要在于政治而非学术。王国维早在1905年就对中国思想界以学术为政治手段的时尚表示异议,批评“庚辛以还各种杂志接踵而起,其执笔者非喜事之学生,则亡命之逋臣也。此等杂志,本不知学问为何物,而但有政治上之目的。虽时有学术上之议论,不但剽窃灭裂而已”。并且点名指责《新民丛报》关于康德哲学的论述(梁启超作)“其纰缪十且八九也”。宣称:“欲学术之发达,必视学术为目的而不视为手段而后可。”[2]没有20世纪20年代的史学革命,新史学很难产生学术硕果。

在梁启超之后,“新史学”的口号不断被提起,作为与前人或同辈划界的标志,相同的概念之下,内涵却有极大的分别。所谓“新”,大体是由“西”衍生出来,西学的不同流派,便成为国人推陈出新的依据。所以,近代中国文化学术之新,并不依照欧美本来的时序,结果立异往往是创新的变种。1920年何炳松在朱希祖等人的鼓励下翻译鲁滨孙(Robinson)的《新史学》,主张的是“历史的观念同目的,应该跟着社会同社会科学同时变更的”,历史家“应该将社会科学的结果综合起来,用过去人类的实在生活去试验他们一下”。[3]这的确是欧洲学术发展的崭新趋向,其背景是语言文献学派日益成熟,并长期占据主导位置,在大量既有史料被批判性鉴别和运用,以澄清和重建史实之后,有必要进行新的归纳以及开辟新的视野。而在中国,史学的社会科学化的提出,甚至还在严格的学术研究尚未脱离清学的框架之前。其主要需求之一乃是大学历史课程讲义的编写和教学的实施。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考察,社会科学化远非当时中国学术界所能承受。因此,当20世纪20年代史学革命发生时,无论是中期顾颉刚的“疑古”,还是后来傅斯年的“重建”,所依据的外来学术思想资源都不属于社会科学的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