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学校任职的教师有可能以前从来没教过特殊儿童,在心理上可能一开始就会产生惶恐或其他一些不良的情绪。但是,教师作为学生的表率和模仿的榜样,绝不能让自己有不恰当的观念或表现出任何排斥的情绪行为,以免影响其他学生对视力问题儿童的看法,甚至影响视力问题儿童自身的情绪情感。教师应当保障随班就读学生的人格尊严,做到不歧视、不侮辱和不侵害特殊儿童,要关心爱护他们,教育他们,帮助他们立志成材。因此,有疑虑和偏见的教师应在视力问题儿童入学前多了解一些关于视力问题、视觉缺陷的知识。凡是热爱学生的教师,都善于体察儿童的心理。在与视力问题儿童有了渐渐的接触后,教师会逐渐了解他们、理解他们,进而尊重他们。此外,进行家访是很有必要的。家访不仅可以增进教师对特殊儿童的了解,而且能为他们入学后的心态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视力问题儿童入学后,教师要正确认识和看待他们,要看到他们在某些方面存在着缺陷、问题,需要特殊的照顾和帮助,更要看到他们的优势和潜能,懂得他们热切盼望着能做普通儿童做的事情,只要有机会,他们确实也能做到。因此,教师要平等地、从容自然地对待他们,给他们平等参与的机会,比如给花浇水、作天气预报等。特别重要的是原则上不要给他们任何特权,对所有儿童提出的要求应该大致相同,要像训练普通儿童一样训练他们、要求他们,为他们安排一些与正常儿童相同的任务,协助他们感到自己属于本班的一员。要像对别的学生一样,给他们独立成长的机会,鼓励他们与正常儿童进行个人交往,尽可能多地参加各种活动。如果他们无法与全班一道参加某些活动,则应为他们安排替代性的活动项目。总之,要给他们充分的平等。随着视力问题儿童的成长,他们会出人意料地适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