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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福教子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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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罗斯福,民主党人,美国总统。他毕业于哈佛大学,当过律师、海军助理部长、纽约州州长。1932年当选为美国总统,后又三次连任,是美国历史上唯一连任四届总统的政治家。他实施以“新政”闻名于世的一系列社会和经济改革政策,颁布许多相应法令,帮助美国资本主义经济摆脱当时世界性的经济大危机,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美国人民的生活,促进了国家的发展。

罗斯福总统在治国上是一个很有作为的领导人,他在对子女的教育上也是一个依法治家的好典范。

有一次,罗斯福的一个孩子开车上街,因为违犯交通规则被警察扣留,并把他带到法院去受罚。可是当法官得知他是总统的儿子时,没有处罚他,还请他到自己家里去吃饭。儿子回家以后,把这件事情当作“有趣的奇遇”讲给父亲听。罗斯福听了以后十分生气,严肃指出这件事情没有什么值得称赞的可爱之处,并批评儿子缺乏公民责任感和守法意识,要求他立即去交通执法处交纳罚金。

罗斯福还有一个儿子名叫吉米。在他读大学期间,曾有一次和同学们一起结伴到欧洲去旅行。在欧洲,他用旅费买了一匹马,想骑马旅行给商家做广告。为此,他打电报给父亲,要求寄钱让他回家。他在电报中说,这是一项很好的投资,他将骑马去冒险,给家里赚一大笔钱。罗斯福得悉后没有给儿子寄钱,而给他回了这样一封电报:“吉米儿:来电收知,‘祝贺’你做了一笔一本万利的投资。若失利,我建议你游泳回美国来!”吉米接到这封幽默而意严的电报后,知道父亲不同意自己的做法,很快就改变了原来的“奇思妙想”,卖掉了马匹,和同伴们一起乘船回到了美国。

罗斯福之所以不给吉米寄钱,不是吝惜钱,更不是没有钱,而是不愿让儿子养成随便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不愿儿子见利忘义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