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烈钧,字协和,号侠黄,江西武宁人。早期国民党员,追随孙中山革命。他参加了辛亥革命,中华民国成立后被任命为江西都督。李烈钧为推翻封建帝制,建立民主共和,促进南北统一做出过宝贵的贡献。他平时办事认真,教育子女也十分严格。每天夜晚,他的几个儿子都要排着队,站在李烈钧夫妻俩面前,挨个儿背诵着这样的庭训:
一点点好事都要做,一点点坏事都不可做,尤其不可搞钱。
子孙不如我,要钱做什么,子孙强于我,要钱做什么。
孩子们要将庭训背得滚瓜烂熟、一字不差后,才可以回屋睡觉。
这个庭训是李烈钧将军亲自为子孙立的,李烈钧自己也是这样对待金钱的。民国初年他任江西都督时,袁世凯私下派人出重金拉拢他,并说:“如能赴京一晤,当以二百万元为‘寿’,并晋勋一级。”李烈钧当即斩钉截铁地说:“我是建勋业于国家,岂能让你们这些丑类所**!”一句话把袁世凯派来的人顶回去了。
袁世凯用金钱收买他的事,使他联想起社会上不少人就是因为贪财,结果做了许多革命、危害人民的坏事。为了告诫后代,他就写了这个庭训。
李烈钧先生受到我党和人民的尊敬。他逝世时,周恩来、董必武、王若飞代表中共中央前去吊唁。董必武还手抚将军的灵柩,语重心长地对李将军的儿子李赣驹说:“你们要牢记父亲的遗训,念念不忘振兴中华!”
李赣驹没有辜负我党的希望和父亲的教诲,新中国成立后他就从国外回来积极投入了祖国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