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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两种类型的产权安排——私人产权与公共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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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

对资源的产权配置有私人产权和公共产权两种。一项资源是界定为私人产权还是公共产权更有效率,跟资源的属性相关。资源以其属性可以分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私人物品是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相对,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

竞争性是指增加一个消费者,需要减少任何其他消费者对这种产品的消费。与此相对应,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产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及其从中获得的效用,消费者的增加不会引起生产成本的再增加,即增加消费者所引起的边际生产成本为零。例如,甲吃了一个面包,就减少了一个可供乙吃的面包。甲和乙对面包的消费是相互竞争的。消费的竞争性反映了生产出来的私人物品的稀缺性,人们必须通过某种手段的竞争才能获得私人物品的消费。

排他性是指某人对产品的消费就排除了其他人对产品的消费。与此相对应,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例如,甲吃了一个面包,乙就不能再吃这个面包。甲和乙对同一个苹果的消费是相互排斥的,面包的消费具有排他性。

像面包这类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就是私人物品,而像国防、路灯等具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就属于公共物品。就国防的竞争性而言,甲对国防安全的消费不会减少乙对国防安全的消费,消费者的增加不会增加提供国防的成本;就国防的排他性而言,甲对国防安全的消费不能排除乙对国防安全的消费。就路灯的竞争性而言,甲利用路灯照明不会减少乙对路灯的利用,消费者的增加不会增加路灯照明的成本;就路灯的排他性而言,甲利用路灯照明不能减少乙对路灯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