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是指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规范。伦与理原本是两个词,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伦和理的解释是,“伦,从人,辈也,明道也;理,从玉也。”中国古代有“五伦”“五常”之说,但伦理更多地体现在亲属之间、君臣之间的关系上。在西方,“伦理”一词源于希腊文Ethos,该词后来演变为“伦理的”“德性的”。现代伦理学的研究范围早已超越了亲属、君臣的范围,扩展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各种关系。伦理学作为哲学的重要分支,是以道德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因此又被称为道德哲学。在中国古代,道德同伦理一样,也是作为两个词分开使用的。“道”原意是道路,如“周道如砥,其直如失”,后来引申为支配自然和人类社会的规律、法度和范畴等;“德”原本是依正道而行、心中有德之意,宋朝朱熹在注释《论语》时,对德注释为,“德者,得也。得其道于心,而不失之谓也。”把“道德”二字连用,肇始于荀子的《劝学》:“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在西方,道德一词起源于拉丁语Mores,指风俗习惯,引申为规则、规范之意。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曾指出,罪恶即对于道德的无知。法国的霍尔巴赫指出,做善事,为他人的幸福尽力、扶助他人,就是道德。可以看出道德是跟“善、恶”联系在一起的。总之,从道德的起源和人们对道德的一般理解来看,道德是人们的行为规则或规范,是人类社会特有的普遍的主流意识形态的体现。伦理和道德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黑格尔指出伦理是社会的道德,道德是个人的道德。实际上,伦理和道德没有严格的区分,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就是道德。只是伦理倾向于集体、社会、客观等,道德则更多地与个体、个人、主观相联系。当表示规范、理论的时候,更多地使用伦理的概念,对具体或者一类现象进行描述时则更多地使用道德的概念。二者只是形式和工具上的差别,就其本质内涵而言并无实质的不同。总体来看,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职业伦理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存在语境上的差别,因此二者是可以通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