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勤勉规范
对于法律职业人员而言,勤勉意味着在自身职业活动中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勤奋工作,对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及时、准确、保证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具体而言,法律职业伦理中的勤勉规范要求法律职业人员按照本职责的要求,勤奋工作,在法定的时限内尽可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保证司法秩序的稳定运行。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求法律职业人员应当以负责的态度、积极的行为来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然而现实中存在大量的法律职业人员对待工作态度消极,工作行为散漫,这导致了人们对法律工作存在很多不满,尤其是在司法实践领域。面对这样的现实,怎样以合理的方式去缓解矛盾是我们首要关心的问题,而法律职业伦理中的勤勉规范给予了我们很好的指示,即如果每一个法律职业人员都能勤勉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变成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正义化身,相信改变这种现实问题指日可待。
(二)勤勉规范在法律职业伦理中的具体体现
勤勉规范要求法官不断学习司法技能,提高业务水平,形成严谨的工作作风。审判工作是定纷止争的活动,需要法官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法官行为规范》第7条规定:敬业奉献。热爱人民司法事业,增强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不得麻痹懈怠、玩忽职守。而对于检察官而言,勤勉规范要求检察官及时处理案件,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诉讼环节,做到快速办案,高质量结案。具体地,《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第28条规定:严守工作纪律,爱岗敬业,勤勉尽责,严谨细致,讲究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敷衍塞责。《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13条规定:勤勉敬业,尽心竭力,不因个人事务及其他非公事由而影响职责的正常履行。第24条规定: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严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对于律师而言,勤勉规范意味着自觉按照法律职业伦理的要求,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认真处理好委托人所委托的法律事务。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有详细的规定,第5条规定: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第6条规定:律师应当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执业水平。律师工作以维护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为核心,强调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勤奋尽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应该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帮助委托人,最终使当事人的主张能够得到法律上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