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法律职业责任要求行为人存在违法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心理状态,即主观上具有过错。其中,违法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违反程序法、实体法以及法定的其他行为准则的情形后,会给当事人和国家造成一定的损害,却追求或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例如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由于过于自信或者疏忽大意,而导致严重违反法律或者规定的行为产生。前者是恶意的追求、放纵,后者则是一种过于自信或者疏忽大意。[1]在执业过程中,一般过失在所难免,如若将其规定为职业责任承担的主观条件将给行为人造成不必要的精神负担,不利于在执业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只有重大过失方会作为追究法律职业人员责任的主观要件。例如,某律师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因过失泄露当事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