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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环境服务贸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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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环境服务贸易定义与分类

全球对环境服务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和分类。但考虑到环境服务的重要性,环境服务已经被纳入国际贸易统计体系及《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谈判序列中。目前,比较有影响的环境服务分类有以下四种: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CPC);乌拉圭回合谈判期间所签署的《服务贸易总协定(W/120,1991)》中所使用的服务部门分类目录(Services Sectoral Classification List,SSCL);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与欧盟统计局(OECD/EUROSTAT)关于环境服务的分类;欧盟在WTO新一轮谈判中提出的新的环境服务分类。

(一)CPC环境服务的定义与分类

根据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编码,将环境服务业定义为污水处理服务(CPC9401)、废物处置服务(CPC9402)、卫生和类似服务(CPC9403)、废气消除服务(CPC9404)、噪声消除服务(CPC9405)、自然与景观维护服务(CPC9406)及其他环境保护服务(CPC9409)。表6.1是具体涉及的内容。

表6.1 环境服务贸易的分类与相关内容

CPC有临时CPC(CPC,1991)和修订CPC两个版本(CPC 1.0,1998),两种版本对环境服务的定义一样,不同的是CPC 1.0在临时CPC基础上进行了二级分类,例如,CPC1.0将废物处置服务又细化分为非危险废物收集、非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四种,其差别将在表6.2中作出说明。

(二)GATS对环境服务定义与分类(SSCL)

GATS分类目录主要依据临时CPC分类,其环境服务的定义和分类为:污水处理服务、废物处置服务、卫生和类似服务、其他环境服务四类。与CPC1.0相比,GATS环境服务分类没有对污水处理服务、废物处置服务等进行次级分类。GATS服务部门分类名录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秘书处与各成员磋商的结果,因此,它应被看成是一个谈判目录,而不是一个统计分类。